Win7之家( www.airtaxifl.com):WTO專家稱iPad應享受零稅率
iPad千元進口稅風波尚未停息。針對商務部人士此前的兩點質疑,海關總署相關負責人16日明確回應稱,在入境的時候,對個人自用的iPad征稅不違反WTO規(guī)定。雙方的分歧焦點轉移到個人行郵物品的歸類和適用原則上。對于iPad千元稅,商務部人士在11月上旬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,海關規(guī)定與WTO規(guī)則有不相適應之處,體現在兩點。
iPad高稅率遭質疑
首先,WTO《信息技術協(xié)定》要求IT類產品逐漸降低關稅至零,目前我國增值稅稅率最高為17%,而計算機現在關稅是零,也沒有消費稅,因此iPad的 進口稅率為20%明顯過高;其次,iPad多產品價格僅3000多元,海關對iPad計為5000元完稅價格的規(guī)定,與WTO《海關估價協(xié)議》不太一致。
商務部人士11月上旬接受本報采訪時明確表示,征稅是需要的,納稅是公民的義務,iPad現在的問題是,征稅范圍過大、稅負過重。
商務部新聞發(fā)言人姚堅16日表示,支持海關依法履行職責,支持海關對于公眾關注的問題給予積極的回應和解決,但是沒有明確海關規(guī)定是否與WTO規(guī)則不一致。
海關回應稱不違反WTO規(guī)則
據新華社報道,海關總署監(jiān)管司負責人黃熠16日針對商務部人士的兩項質疑給予回應。他表示,在入境的時候,對個人自用的iPad征稅不違反WTO規(guī)則。
針對稅率,黃熠解釋說,世界貿易組織(WTO)規(guī)則主要是針對國家、地區(qū)間的貿易,涉及的是貨物。中國加入WTO時簽訂的《信息技術協(xié)定》適用于貨物貿易。目前我國對貨物渠道進口的計算機整機關稅稅率,已降到零。個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,不是貨物,對行郵物品中的筆記本電腦征稅稅率為20%,是根據國務院2006年批準的《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》實施的。
海關總署提到的個人行郵物品歸類問題,上述商務部人士此前早有質疑。他表示,稅率過高只是行郵稅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之一。相關主管部門將個人行郵物品定 性為“不同于貨物的物品”,因此認為不必適用WTO規(guī)則中的貨物貿易規(guī)則,這一點實際上是不符合WTO規(guī)則和國際慣例的,無論個人攜帶或郵寄入境還是作為 貨物運輸入境,都屬于“產品”,物品或貨物都是產品,只不過物品是最終用戶手中的產品,貨物是流通過程中的產品。WTO規(guī)則適用所有進出境的物品和貨物, 《關稅與貿易總協(xié)定》的條文講得很清楚。
該人士表示,正是由于有這種“獨特”的劃分,行郵稅體制一直“游離”于WTO規(guī)則之外。
本報記者 胡紅偉
■ 專家說法
WTO專家稱iPad應享受零稅率
昨日,中國WTO專家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桑百川表示,iPad應該適用關稅為零的規(guī)則,另外,海關與商務部應該彌合分歧,以免在國際市場上引起貿易摩擦。
桑百川昨日表示,兩部委的界定不統(tǒng)一是分歧的原因,行郵物品的歸類的確是一個模糊的問題。
桑百川說,按照WTO的相關協(xié)議,計算機類的產品是要免關稅的,但是現在海關把iPad界定為物品。如果界定為物品,可能會有一些問題。因為物品也是屬于產品的,也應該適用關稅為零的規(guī)則。
桑百川表示,海關與商務部可以進一步地商討,溝通意見,對個人行郵物品有一個清晰的界定。中國當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,已經做出了承諾,反過來再違背我們 的承諾是不合適的。如果iPad要界定為物品、非計算類的產品,那么我們的理由、依據是否能在WTO規(guī)則下成立,是需要商討的。如果界定成立,對于個人攜 帶的物品,征收進口關稅的做法,國際上也是可以的。
他表示,海關與商務部需要盡快就iPad稅率問題彌合分歧,這樣在對外貿易活動中,也能有個說法。如果沒有清晰的界定,很可能會出現貿易摩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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