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in7之家( www.airtaxifl.com):蘋果:iOS系統(tǒng)應用程序開發(fā)者是受許可保護的
5月25日消息,據國外媒體報道,近期,Lodsys公司控訴蘋果iOS系統(tǒng)應用程序的研發(fā)者侵犯了其專利,并威脅將采取法律行動。對此蘋果公司回應已擁有該項專利的許可,表示“蘋果應用程序的開發(fā)者是受許可保護的”,并且承諾蘋果公司“完全準備好了維護自己擁有的這項專利許可權”。
據雜志MacWorld報道,蘋果公司高級副總裁兼法律總顧問布魯斯.塞維爾(Bruce Sewell)認為:“蘋果公司有權利將經授權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客戶和合作伙伴,因此,反過來客戶和合作伙伴就有權利使用這些產品和服務!
Lodsys承認蘋果公司擁有該項專利的許可,但爭議就在iOS系統(tǒng)應用程序的開發(fā)者是否也有權利在他們的產品中應用這項專利。塞維爾在向Lodsys發(fā)出的信件中辯到,程序開發(fā)者們采用的是蘋果自己的服務、技術和系統(tǒng)(含有或無Lodsys的專利技術),所以他們應是受蘋果的許可保護的,而非直接受Lodsys技術限制。
目前,對塞維爾在信中所提的要求 “及時撤回發(fā)給蘋果程序開發(fā)者的所有信件,終止其關于程序開發(fā)者侵犯專利權的錯誤論斷”,Lodsys公司還未作出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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